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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含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10 發佈者 : 陳人事助理員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11月6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321743號函辦理。
二、公務員(含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登錄差勤申請及獲得機關許可。
三、該會官網已更新「公務員赴陸專區/Q&A」( https://www.mac.gov.tw/CSGTC/News.aspx?n=CEE979ACE3148043&sms=CF6C48CEFB93A5EE ),請行政人員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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