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本府修正「臺中市教師節敬師獎勵實施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一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30 發佈者 : 陳人事助理員
總說明如下:
一、將位於臺中市轄內之中央政府機關(構)主管或委託辦理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納入發放對象。(修正規定第二點)
二、調增敬師禮券額度為新臺幣一千元之等值商品禮券。(修正規定第四點)
三、配合「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 注意事項」名稱修正,爰酌修文字。(修正規定第五點)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