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6
發佈者 :
詹註冊組長
主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5年2月24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50001380號函辦理。
二、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 補助期程:
1、 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0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 請務必掌握時效自即日起至3月30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並於3月20日前將相關書面資料免備文掛號郵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陳小姐收(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類-○○○○計畫」。
(二) 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
(三)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寄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5年2月24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50001380號函辦理。
二、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 補助期程:
1、 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0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 請務必掌握時效自即日起至3月30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並於3月20日前將相關書面資料免備文掛號郵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陳小姐收(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類-○○○○計畫」。
(二) 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
(三)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寄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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