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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3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事宜,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7-10 發佈者 : 王輔導組長

一、 依據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 報名方式:請備妥表件,註明「113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局學生事務室彙辦(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二) 繳交表件: 1、 報名表1份。 2、 服務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同意書1份。 3、 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

(三)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8日(星期四)止。

(四) 遴選與公告:113年7月19日(星期一)進行書面審查作業,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www.tc.edu.tw)。

三、 檢附「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113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甄選簡章」、續任輔導員報名表、新進輔導員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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