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年(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說明表1份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07 發佈者 : 黃總務主任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2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0121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國教署113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 教育訓練時間:113年7月7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2日(星期五)。
(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3年7月13日(星期六)至7月26日(星期五)。
三、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暨初審意見、勘查紀錄表、113(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計畫書、經費申請表(核章版)等資料1式3份(如附件)及經費彙整表1份,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林筱玲課程督學,另併同將相關電子檔(Word檔)寄至suzu5200@tc.edu.tw信箱,俾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四、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
五、 為利學校了解旨揭活動申辦方式,國教署刻請苗栗縣政府辦理「學校申辦說明會」,相關資訊將另案函知。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