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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3年2月1日退休案件,請符合退休條件且有意願之同仁於10/13前將相關表件送人事室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9-26 發佈者 : 陳人事主任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22日中市教人字第112 0083458號函辦理。
二、轉知退休金種類一經審定並領取退休給與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請於辦理時審慎決定。。
三、申請退休案應檢具之表件,請下載附件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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