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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該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6-09 發佈者 : 楊學務主任
一、考量COVID-19疫情近期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爰該部辦理旨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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