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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視力篩檢異常學生之矯治或轉介治療,請各位家長參閱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1-09 發佈者 : 楊學務主任
一、「近視是疾病」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視力保健宣導重點之一,學生近視應就醫治療以抑制度數增加速度,配戴眼鏡僅是矯正視力而非治療(不能控制度數)。學生於校內進行視力篩檢結果,裸眼視力任一眼低於0.8(含0.8)經配戴眼鏡後視力檢查正常之學生,仍需定期就醫,配合醫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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